体育教育(辅修学士学位)专业2025年春季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4-17文章来源: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一、专业介绍

体育教育专业于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2018年9月开始招生,202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专业。本专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围绕“重实践、求创新”,形成了“教学-训练-竞赛”专业实践体系。专业注重技能课程赛事活动的全覆盖,以赛促练,提升学生专业运动技能水平,培养学生“登得讲台、拿得奖牌”精教善赛的能力,逐步形成“传承体育精神,坚守师范本色,突出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特色。连续多年与“姚基金”合作,开展边远乡村学校“篮球支教”活动,践行“以体育人”理念,为乡村孩子种下热爱运动的种子。拥有省级教师教育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是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理事单位、江西省木球运动协会副会长单位。

二、培养目标

(一)职业素养与道德观念

培养良好的体育职业道德,树立公平竞争、尊重规则、团队合作的体育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关注青少年体育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遵守体育行业规范,具备诚信、敬业、奉献的职业操守。

(二)专业知识与技能

掌握体育教学基本理论,包括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运动训练学等。具备体育课程设计、教学组织及运动损伤防护等实践能力。熟练运用现代体育教学技术,如运动数据分析、信息化体育教学工具等。

(三)持续学习与专业发展

培养自主学习和终身锻炼意识,适应体育科学的快速发展。了解国内外体育教育发展趋势,关注新兴体育项目与健康管理技术。鼓励参与体育教师资格认证、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水平。

(四)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

提升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在体育教学、赛事组织等工作中有效沟通。掌握与学生、家长及同事的互动技巧,提高教学与管理效率。培养领导力,具备组织体育活动、协调团队资源的能力。

(五)职业发展与社会贡献

为学校、社区、体育俱乐部等机构输送高素质体育教育人才。推动体育教育普及,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服务社会体育事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探索体育与健康产业结合的新模式,如体育科技、健康管理等。

三、学制、学分、学位

学制:2.5

学分:56学分

学位:教育学学士

四、招生对象及计划

主要面向我校2024级全日制普通在籍本科生

计划招生人数:20人以上。

五、收费标准

辅修专业学费的标准为:课程(初修)100元/学分,毕业设计/论文160元/学分,课程(重新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补做)80元/学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表

课程性质

课程

模块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总学时

总学时分配

开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专业教育

专业

基础课

122513043

运动解剖学

2

32

24

8




122513053

运动生理学

2

32

24

8

2

1


122513012

教育学原理

2

32

28

4

1

1


122515362

体育管理学

2

32

28

4

4

1


122513092

体育科学研究方法

2

32

28

4

4

2


122513082

健康教育学

2

32

28

4

4

1


122513032

体育概论

1

16

16


1

1


专业核心课

122514012

学校体育学

2

32

30

2

3

1


122515292

运动训练学

1

16

16

4

2

1


122513062

体育心理学

2

32

28


3

2


122514022

体育课程与教学论

2

32

24

8

3

1


122514043

田径

2

32

4

28

1

2


122514073

篮球

2

32

4

28

1

2


122514083

足球

2

32

4

28

2

2


122514093

排球

2

32

4

28

2

2


122514102

武术套路

2

32

4

28

3

2


122515422

网球

2

32

4

28

3

2


小计

32

512

298

214




专业

选修课

122515044 a~c

篮球主项提高a、b、c

12

192

12

180

3、4、5

2

学生主项

任选一项

122515054 a~c

排球主项提高a、b、c

12

192

12

180

3、4、5

2

122515064 a~c

足球主项提高a、b、c

12

192

12

180

3、4、5

2

122515104 a~c

网球主项提高a、b、c

12

192

12

180

3、4、5

2

122515074 a~c

跆拳道主项提高a、b、c

12

192

12

180

3、4、5

2

122515034 a~c

武术主项提高a、b、c

12

192

12

180

3、4、5

2

122515084 a~c

乒乓球(羽毛球)主项提 高a、b、c

12

192

12

180

3、4、5

2

122515114 a~c

健美操(体育舞蹈)主项提高a、b、c

12

192

12

180

3、4、5

2


小计

12

192

12

180




创新创业教育

专业

创新

创业

222516483

教育心理学

3

48

48

0

3

1


222516491

体育绘图

1

16

16

0

4

1


小计

4

64

64

0




实践教学

02000704

毕业设计(论文)

8

128

0

128




合计

56

896

374

522




、证书颁发要求

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须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者颁发辅修学士

学位证书。

(1)取得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修满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3)满足学校的其他规定事项。

对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并且也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即学位颁发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主修学士学位证书(注明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证书(非学历证书)。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学生须同时取得主修与辅修学位。学生虽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但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而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者,只颁发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且不受理补授申请。

学生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主修专业经返校重修获得毕业证书者,方可发辅修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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