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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商业街商铺租赁招商公告

作者:后勤处 发布日期:2021-10-01 文章来源: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的配套需要,为进一步服务好广大师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现对教工宿舍东面21号至25号店铺进行公开招商,欢迎愿意为我校师生提供文化生活服务的自然人参与竞标。现就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招商单位: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招商项目概况:

1、商铺位置:教工宿舍东面21号至25号店铺

2、商铺面积:约45/

三、招商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资格条件

直接经营者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至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经营和违法犯罪记录。

2、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①直接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申报经营品项;

③招商须知承诺书一份;

④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留后勤处综合科保存。

3、本次招商的商铺经营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101--1010

2、报名地址: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益群楼203室(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后勤处)联系电话:0791-8365980518079946761(文旺)、13479929114(廖君君)

五、具体招商方案

详见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官网(www.jxcsedu.com),《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商业街商铺租赁招商公告》。 


一、具体招商方案

1、由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后勤处综合科将具体的竞标时间通知已报名且符合竞标条件的自然人参与竞标。

2、招商方式为公开竞价,按顺序竞拍,起拍价4万元//间,每次叫价不得低于5000元,理性竞标,价最高者获得商铺经营权。竞拍完第一个店铺后继续竞拍第二个,低于第一个店铺第一中标价一万元为起拍价,以此类推,每次叫价不得低于5000元,理性竞标,价最高者获得商铺经营权。

3、每个投标者需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二、第三中标者待第一中标者缴纳租赁费用后退还保证金。

4、商铺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三小时内在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其他形式拖欠,并将相关凭证带回后勤处招商办公室备份后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行弃标,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此时,第二名可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并要求在得到通知后的三小时内在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并将相关凭证带回后勤处招商办公室备份后与签订合同,以此类推。当商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都未与招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招商单位可决定是否重新招标。

5、中标经营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中标人缴清本年度相关租赁费用并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6、第一中标人不得再参加另一个店铺的竞拍。

7、每个店铺只限经营一个品项,不能多品项经营。

8、二、相关费用收取及标准

9、中标后合同签订时间为三年,每年租赁费为中标价,三年后调整至同品项租赁费。

10、中标经营者必须按时缴纳租赁费、垃圾清运排污费及物业费。如未按时缴纳,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后勤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1、中标经营者在缴纳第一年租赁费时缴纳壹万元经营风险保证金、1800元水电表押金、每年垃圾清运排污费及物业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12、中标经营者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0.61/度)、水费(1.5/吨)、设施维修费、装修费以及其他一切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后 勤 处

2021101



编辑: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