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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十佳新媒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1-12-02 文章来源: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各类新媒体平台规范化运作,更好地发挥其在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网络正能量中的主体作用,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1年度十佳新媒体”评选活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参评对象

以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各级组织名义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备案的各类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B站等新媒体平台。

二、参评条件

坚持依法办网,参评对象自觉遵守国家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互联网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七条底线”、“九不准”。凡在2021年度发布过不良信息,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参评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学校新媒体信息发布联动制度的规定》;传播先进文化,展示教育教学成果,发布权威信息,沟通师生情感;根据功能定位,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师生正确理解学校办学思路、重大决策部署等;主动回应师生关切与涉及本单位的舆论热点,掌握舆论主动权;积极开展网络宣传、教育活动,为塑造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整体形象、提升社会美誉度起推动作用。

四、参评办法

请各类参评对象下载申报表自荐。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请将报名表纸质版交送至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51416496@qq.com。

联系人:刘金

联系电话:0791-83659835

中共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编辑: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