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全市科技创新活力,进一步推进基础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建设,做好2025年度第二批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南昌市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对象
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一年以上(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登记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法人组织。
三、申报条件
南昌市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活动、聚集和培养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开放共享创新资源的重要基地。
(1)未曾列入市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计划的企业、民办非企、高校院所、医院(已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高校、医院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学科的重点实验室)。
(2)组建的重点实验室需与南昌市“8810”重点产业紧密结合,与南昌市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技术合作交流。
(3)为落实《南昌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810”行动计划(2023-2026年)》文件精神,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研发基础薄
弱尚无市级研发平台的传统制造业企业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
(1)依托单位(含共建单位)应具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300平方米(农业领域150平方米)以上,设备原值 300万元(农业领域150万元)以上。
(2)依托单位(含共建单位)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含共建单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至少30%以上。
(3)有明确的定位和明确的建设目标,近三年未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学术引领和带动作用。
(4)申报单位为非市属驻昌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需与南昌市企业有产学研活动。
(5)同一科研人员只可以在一家重点实验室任职,同一科研项目、专利及成果只属于一家重点实验室。
四、申报材料
1.《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请报告》
2.《南昌市重点实验室组建申报书》
3.相关附件材料:
(1)依托单位资质、经营状况及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2)依托单位近3年来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专利申请和授权、出版论著,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证、主持或参与制订的国家或地方标准等相关文件或证件等。
(3)拟建平台的试验场所、设施设备,需提供扫描图片说明。
(4)实验室与南昌行政区域内企业开展科技合作情况,技术转移转化情况。
以上均为必备材料。
五、限制条件
1.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含名称不同、项目负责人不同,但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2.对承担了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项目实施周期已过尚未验收/结题的,该单位申报不予受理。
3.2025年9月26日之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有立案信息的、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的以及信用信息报告中有信用异常的单位,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
六、申报流程
请申报单位联系学研处分配账号,于2025年10月18日17:00登录南昌市科技局官网,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提交项目电子申报材料,并将申报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461671032@qq.com。
七、相关说明
1.项目申报单位务请及时关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提交、审核项目材料。
2.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指标应按照填报说明要求据实填写,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实施后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张火萍,0791-83659823,邮箱:461671032@qq.com。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