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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会 2025 年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7-2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提升高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决定开展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会2025年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编制《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会2025年度课题指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课题设置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两类。

(一)重点课题。选题应是《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会2025年度课题指南》中的重点课题目录。

(二)自选课题。可以从《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会2025年度课题指南》中的重点课题、自选课题选题中申报课题,也可围绕江西省高校党的建设、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等方面自行拟定研究项目,但不得与已申报全国党建研究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历年课题(含2025年)、江西省党建研究会历年(含2025年)的课题重复。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会会员单位(含下级单位)在岗的从事党务、思政、人事人才和统战等工作的实践工作者或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三、申报名额

1.重点课题:限报1项。

2.一般课题:限报2项。

3.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控制在4人以内。同一研究团队只能申报1项课题,每人最多参加2个课题组。

四、申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附件2,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于8月3日前发送附件2和附件3至邮箱:461671032@qq.com。

2.课题报告电子版于2025年12月1 日前报送。

3.省高校党建研究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优秀课题予以立项,颁发结项证书。全省共评选30个左右优秀课题,其中重点课题10个,一般课题20个。

五、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本单位党建研究骨干力量和机构进行课题申报和开展研究 2.已获得国家、省部、市厅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及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课题申报。

3.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课题报告,确保研究成果质量,不能简单以工作总结、情况汇报、毕业论文等形式代替。课题报告篇幅在7000至15000字。对字数、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参加评审。

六、其他事项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课题申请书等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等进行审核。


联系人: 张 火 萍 , 邮 箱 :461671032@qq.com , 联 系 电话:0791-83659823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

                                                                                                                                2025 7 29 日



编辑:张火萍
审核:何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