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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7-0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高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立项质量,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加强以企业为主导的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现就2025年度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兼职),每人限报1项(参与不超过2项)。原则上校级领导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科技研究项目的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三)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有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二、立项要求

(一)选题要求。课题申请人要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1269”行动计划需求,根据申报指南(附件2)进行选题。

(二)项目立项类别。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资助重点如下:

1.重点项目: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研究期限为3年。重点项目的占比不高于立项总数的10%。重点项目中设“进园入企”专项,指标单列,不计入立项总数10%的范围,仅限参与江西高校科技服务“进园入企”专项行动的教师联合企业共同申报,学校、企业和教师应签订“进园入企”三方协议。学校制定 “进园入企”配套方案,企业须是在江西省内注册的,属于我省“1269”行动计划重 点产业链、六大未来产业或农业、“双碳”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2.一般项目:根据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研究期限为2 年。

3.青年项目:支持高校年龄在3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研究期限为2年。本科高校中青年项目的占比不低于立项总数的60%。

(三)立项数量。我校申报数量为7项,其中基础项目为6项,进园入企专项1项。按2024年科技项目立项情况、科研管理质量(包括科技统计年报填报情况)等因素下达立项数,立项指标向有附属医院的本科高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高校等倾斜。对未按标准足额落实项目经费、不重视科学技术研究、出现学术不端及其他负面舆情等问题的高校,相应调减立项指标。“进园入企”专项指标单列,若未开展“进园入企”相关工作,该指标作废。

三、资助方式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高校需按照重点项目不低于8万元/项,一般项目不于5万元/项,青年项目不低于3万元/项的标准安排专项资助经费。

四、申报时间

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附件1)word版以分院/部门为单位于9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461671032@qq.com。待评审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另行通知在江西教育系统科研管理服务平台http://jykygl.jxedu.gov.cn/portal/home)申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项目审核,严把质量关,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项目评审工作。对立项的项目,必须确保经费到位。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项目的绩效跟踪及结题管理。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项目立项编号,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进园入企”专项研究成果优先在合作企业转化应用,结题时需提供企业应用证明及经济效益评估报告。

联系人 :张火萍,联系方式:0791-83659823,邮箱:461671032@qq.com。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处

2025 7 7 日



编辑:张火萍
审核:何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