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时间:2025-06-04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实验室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物。

三、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训工作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四、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采购和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均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任课教师要讲清在机房的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验人员进机房

五、任课老师监管好学生:一律穿鞋套进机房;不准带早餐零食进机房;服从机房管理老师的安排,把自己生产的垃圾带走,不准把垃圾,鞋套塞入电脑桌和机箱缝,经发现会对该生进行停机处理。                          

、严格按有关规定合理存放和使用机器设备,严禁违章操作。

七、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八、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门窗。

九、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十、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实验室主任获得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实验室。有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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