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

来源: 时间:2025-06-04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实训室安全管理,明确各级责任,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特制定本责任体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所有实训室的安全管理。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逐级落实安全责任。  

“预防为主、教育先行”:强化安全意识与培训。  

“规范操作、应急有备”:严格操作规程,完善应急预案。

第二章 责任分工

一、院级安全责任

院长/党总支书记樊立君 王飞 揭志锋 漆圆方

全院实训安全第一责任人,统筹安全管理工作;审批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保障安全经费投入。

二、职能部门责任

学工科/教务苏秋月 周蓉 黄清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协调安全事故处理。  

教研室主任:黄漂 黄娟 曹郁静 温玲英 熊凤婷 刘影 危良 朱振玲

科室实训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学校安全要求,监督实训室日常管理。  

实训室管理员:魏思思 李晓凤

日常安全检查(设备、水电等);记录安全隐患并上报;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灭火器、急救箱等)。

学生责任全院学生

遵守实训室安全制度,服从教师指导;正确使用设备工具,禁止违规操作;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教师或管理员。

第三章 附则

一、本体系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所有。  

二、工作责任体系构建见《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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