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就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立项事宜
(一)重点支持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二)其他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类型、类别、立项以及各类项目经费等相关要求,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执行,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型与数量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国创计划”的国家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在类别上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一般项目:即每年惯例申报的项目。(我校主要申报立项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建议挖掘往年成果三下乡调研报告和挑战杯作品来申报创新训练项目,挖掘往年原创创业计划书来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以便能高效高质量完成工作。)
2.重点项目(含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项目(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三)立项数量
2025年计划遴选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省级重点项目5项(含1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省级一般项目20项,推荐申报省创计划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校级立项项目总数的1/3。(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二、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选题要求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创业教育效果。鼓励项目选题与我省重点发展行业产业相结合、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相结合。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三、申报对象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大学生,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成团队申报项目。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一般为1人(必须为在校大一、大二本科生),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结构合理。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四、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需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条件;原则上每个项目一名指导老师;讲师及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老师指导项目数不超过两项,高级职称老师指导项目数不超过三项;指导老师要有被指导项目的相关知识背景。
五、研究期限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2年,省级项目建设时间从省厅批文下达之日算起,校级项目从学校下文之日算起。
六、经费配套
为确保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我校推荐申报的国创项目按照0.5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省创项目按照0.2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
七、申报程序
1.4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
学生结合个人兴趣爱好和专业特点确定选题,选定指导教师及团队成员,并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和2025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附件4),并加入QQ群:813372292。
学院审核学生项目申报材料并签署意见,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产教融合中心213),电子版材料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发送至邮箱:1030135907@.com。
2.5月10日评审阶段
由学校组织校外专家(不少于3位)进行评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推荐指标,按照专家组评审排名结果,择优推荐重点项目(含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省级一般项目立项评审,同时择优推荐2025年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另外,推荐申报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若未被省级立项,符合校级立项条件的,一律立项为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3.5月20日报送阶段
确定报送项目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完成各级各类项目材料网上报送工作。
结题验收事宜
(一)结题范围。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7。若项目负责人为2025届毕业学生,本次须完成项目结项,否则将予以终止。
(二)结题验收要求。
结项项目须达到相应等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要求方能结项,结项要求详见附件8。
一、材料报送
(一)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5点前将项目结项材料提交到产教融合中心213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结项材料包括:
(1)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附件3),需所在学院签署评审意见。
(2)成果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材料,指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及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比赛获奖证书及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成果不予认定。
电子文档请以文件夹形式发送至邮箱1031035907@qq.com,项目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二)项目评审。
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结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公布评审结果。
(三)材料报送。
二、其他.
1.对此次不能结项的项目,请学院及时联系项目指导教师,并督促、指导学生尽快完成项目结项。对项目立项超过2年仍未结题的项目将予以终止,有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将暂停3年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资格,项目终止2次以上的指导教师取消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资格。
2.项目结题后请尽快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已结题项目将于项目结项结果公布后一年注销经费账号。
3.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王林,联系电话:15083811582,工作QQ群:208222788。
附件: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
3.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2025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信息表
5.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6.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7.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评审名单
8.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标准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7日